第534章 本来是我的!


小说:刀碎星河   作者:猪小小   类别:未来世界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一剑飞仙| 神藏| 颤栗世界| 冠军之心| 不灭龙帝| 巫神纪| 绝世天君| 真武世界| 极品仙师| 五行天| 怒瀚| 极品仙师| 玄界之门| 我的邻居是女妖
能帮则帮。
林峰自非小气之人。
刚入血雾森林那段时期,冰哥帮他不少。
“人情,自然要还。”林峰疾速而驰,得人恩果千年记,区区2000万涅默币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至于其它四血杀手,他们的死活与自己毫无关系。
“一万亿涅默币。”
“总算有足够的钱,去购买件趁手兵器。”
九幽雷刀虽不错,但对现在的自己实力帮助已是不大。九道刻纹全部开启,也只是第九层幽冥圣气,眼下雷龙圣气便能与之持平,待得突破至胎星期,将会全面超出。
届时,九幽雷刀只是单纯的一件地阶顶级地宝。
“5000亿涅默币,就能购买最好的天阶下品战刀。”
“10000亿涅默币,能买到中上等档次的天阶中品战刀。”
“敖麟能凭借一把天阶中品的三彩幻灵剑,以胎星期四阶媲美胎星期九阶,我虽不一定能提升那么多,但提升两到三阶的战力应该没问题。而且,这把天阶中品战刀,足可使用到进入涅世界为止。”
林峰很期待。
加入血楼有一点相当的好,那就是想要什么,只要有足够的钱——
都能买得到。
“基本都是赃物。”林峰笑笑。

血绛,到达顶峰!
血雾森林深处,各种圣珠如井喷式出现,不仅凶神妖兽为之疯狂,血杀手们同样为之疯狂。惊人的血雾能量,更是带来一颗颗血绛之珠涌出。林峰的那一颗,仅仅只是开始。
“第十颗,狂牛拿到了!”
“这次是血影帮忙牵制,狂牛这才得到首颗。”
“很正常,血影和狂牛都是30号血塔之下,关系本就密切。”
……
“第十一颗。千岛钰凤夺得。”
“不意外,夺血珠七血杀手本来就占优势。”
“这次总共来了七个七血杀手,除蒙嚣外,都拿到一颗。真幸运,听说上次血绛六个七血杀手,有一半没拿到。”
……
嗖!~
林峰抓紧时间,获取着圣珠。
“十一颗了,这次真的好多。”林峰暗叹不已。加上自己得到的两颗,都已经十三颗,且血绛才刚开始下落,算上不为人知的血珠,别说二十颗,三十颗都有可能。
而当血珠数量到达一定程度时,运气比重就会削减许多。
像上次血绛,总共才出现8颗。
许多七血杀手,估计都没见到几颗,谈何争夺。
※※※
“又被抢先一步!”
秋百步面色阴沉。愤怒不已。
他和骞罗是头一批进入血雾森林的血杀手,甚至,他还比骞罗快了一丝。连带七血杀手在内,血雾森林所有人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速度,但时至如今,血影都已夺得两颗,吹雪一颗,他却半颗都没有!
“每次都抢不过!”秋百步气急。
他毕竟只是六血杀手,速度虽快,但论绝对战力却逊色一筹。屡屡为七血杀手所败。时至如今他运气也不算差。见过不下四颗血珠,偏偏一颗都没抢到。
“让我先看到,我一定能抢到手!”
“不用战斗,都能轻松逃离。不会像鄂鹿那蠢货一样跑不掉。”
对自己的速度,秋百步信心十足。
但他始终没机会发挥。
“其实第一颗机会最好!”想到那新人林峰,秋百步便一阵懊恼。刚开始不确定林峰身份,犹豫刹那,要知道林峰只是一个新人,他早就在骞罗来前将他杀了。
“本来是我的!”秋百步满肚子怨恨。
区区一个新人。抢走了原本属于他的血绛之珠!
倏地——
“嗯?”秋百步一怔,目光落向远处。
一道熟悉的身影咻的闪过,他怎么也不会忘记:“又是他,新人林峰,哼!”
心中不屑,但秋百步眼珠子一转,却又心生疑惑:“一个新人,仅凭这般速度,竟能在凶神妖兽横溢的血雾森林生存,他靠的是什么?”秋百步双瞳精芒闪过:“没见他与其它血杀手配合,组成队伍,也未曾见过他出手,受过伤。”
“他很奇怪,似乎…隐藏着很多秘密。”
“现在想起来,为何第一颗血珠不偏不倚,就这么幸运的被他拿到?”
“为何他会提早一步,进入血雾森林?”
……
秋百步脑海中,浮现出许多想法。
越想越疑惑,心之所动,秋百步双瞳炯亮,随即便是跟了上去。
“我倒要看看,他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有人跟着我?”林峰一怔。
“是的,公子。”小芸说道:“他跟了你有一阵子了。”
林峰轻嗯,暗是警惕。
“我之前见过么?”林峰再问。
“见过,是第一次得到血绛之珠后遇到的那个白衣青年。”小芸应道。
秋百步!
林峰心之一震。
他跟着自己做什么?
心中浮现出一个个问号,林峰面色凝重了起来。如骞罗前辈所言,此人心计实力都不俗,心狠手辣,眼下跟着自己……
决非好事!

秋百步的眼瞳越来越亮。
跟在林峰身后,他果然发现了许多秘密。
“一个小时。”
“连凶神妖兽的影子都没见到!”
“就算是完美体,他的感应力也没可能如此超群,在他身上或者有能避开凶神妖兽的宝物,或是有相当强的感应类特殊宝物,而且极有可能是天阶圣宝。”
“3000亿新人,定有家底!”
秋百步清晰的判断。
他不在乎林峰是否发现他,因为无所谓,就是明着跟又如何,区区一个新人,他要杀死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只不过碍于骞罗之名,若无必要,没必要下狠手。
但现在……
“拿不到血珠,干脆找个没人的地方做掉他!”
“赚点钱,拿几件宝物也好。”
恶向胆边生,秋百步心中已经开始计划。
其它人怕骞罗,他不怕,林峰的底细他最清楚。风险自然是有,不过在可控范围之内,身为杀手铤而走险是常事,不冒险哪来的收获!淡淡杀意显露而出,秋百步嘴角冷冷划起。
就在此时——
“什么!?”秋百步面色一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