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创造的乐趣


小说:神话搬运工   作者:三只毛   类别:异世大陆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一剑飞仙| 神藏| 颤栗世界| 冠军之心| 不灭龙帝| 巫神纪| 绝世天君| 真武世界| 极品仙师| 五行天| 怒瀚| 极品仙师| 玄界之门| 我的邻居是女妖
  气运化龙,所谓天命主角,也就是这样了。
  洛霄本想再加一把火,看看林芷云的气运还能不能再涨一涨。
  但在那之前,身为林芷云老师的艾玲都看不下去了,她指着洛霄大骂:
  “洛霄!你也太过分了!就因为芷云失去了魔力,你就要抛弃芷云?你难道不知道芷云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你这样怎么对得起芷云对你的付出?”
  太绝了!
  太无情了!
  简直是人渣!
  事到如今,洛霄却仍然平静地说道:“哦,这个我会找机会补偿她的。”
  “你……”
  艾玲还想骂几句,不,骂几句根本不够。
  “不用了,我不需要补偿。”
  林芷云抬起头,擦掉眼角的泪水,双目仍然通红,充满血丝。
  “那更好,省得麻烦。”洛霄道。
  林芷云心中一痛,咬了咬朱唇,露出一抹凄凉的笑容:“那场婚礼,我不会当成没发生过,所以……所以我要一封休书。”
  变了。
  洛霄变了。
  她早该明白,婚礼时洛霄变聪明了,再也不是她熟悉的弟弟。
  他变了。
  他可以变成一道金光忽然出现在她面前,这种力量,就算是鼎盛时期的她也比不上,他不再是废材,不再是傻子。
  他注定成为强者!
  而她注定是累赘。
  曾经是她将成为强者,是他被视为累赘,现在身份对调了,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
  一切的起因都是她在那时选择追击杀手,选择要为洛霄“报仇”,如果她当时选择不去追击,这一切都会不一样,但她并不后悔当时的选择,再来一次的话,她还会这样做。
  唯一让她耿耿于怀的是——
  ‘曾经我没抛弃你,如今你却不要我了。’
  面对这种事,若说心中没有怨气、愤恨,那是不可能的,但林芷云控制住了自己心中的怨恨。
  她想得很清楚,再怎么愤怒,再怎么怨恨,都没有意义,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她只能选择接受,愤怒和怨恨只会给她带来更大的痛苦。
  对洛霄会有影响吗?
  没有!
  她应该努力变强,找回属于她的力量,变得比洛霄还强,让他感到后悔,这比任何愤怒、怨恨都要强。
  林芷云的变强之心,这才是洛霄要的。
  没什么是比创造出一个强者更有成就感的。
  至于后悔?不存在的。
  求道之路艰辛无比,洛霄只有一个爱好——创造,这个爱好在普通人看来有些奇怪,但却可以给他带来无穷乐趣,克隆神兽、炼器、炼丹、建筑等,都是他的自我实现,都会让他感觉到莫大的满足感。
  把一个普通人改造成绝世强者,也是同理。
  待强者林芷云睥睨天下后,洛霄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很开心,就像许愿神龙一样,这是他的“作品”,当作品经过精雕细琢、千锤百炼而出世之后,会给他带来无穷乐趣。
  休书么,洛霄琢磨了一下:“……没问题,过两日给你。”
  话毕,洛霄纵身一跃化作一道金光离去。
  ‘连一刻都不愿意多待吗……’林芷云望着眨眼间就看不到影的金光,下意识攥紧拳头,指甲嵌入肉里,疼痛反而让她清醒不少。
  艾玲把林芷云拥入怀中,温柔地说道:“想哭就哭吧,无论如何,老师永远支持你。”
  林芷云抿着嘴,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不要……我了……洛霄……他不……要我了……”
  这是她第一次嚎啕大哭,也是最后一次放纵大哭,美丽的脸蛋上涕泪横流,哭得就像一个失去心爱之物的孩子。
  使用纵地金光离开的洛霄仿佛听到林芷云的哭声,停下脚步回头一看。
  难道我真的太过分了?
  不,怎么会过分,这是成为强者的必经之路,只有经历悲伤与痛苦,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否则就算拥有再强的力量,终究只是温室里的花朵。
  ……
  回到东海城某酒店里,洛霄把自己关在房间,他抽出炎星宇的华丽之间,这剑材料上佳,但铸造之法却配不上材料,弄得这把剑徒有其表,只有剑的外形,没有剑的灵魂。
  前世仙界,在成仙之前,洛霄也当过一阵子剑仙,后来也有研究炼器之道,对剑的研究,谈不上古今第一人,但当世能与他相提并论的人,也是屈指可数。
  一把好剑,就和人一样,应该要有身体,有灵魂,即为剑身和剑心,剑身好铸,剑心却难成,但如果没有剑心,这把剑就是一把死剑,哪怕材料再好,也很容易折断。
  剑心未必需要铸造者赋予,剑主同样可以通过不断护养剑,将精气神注入剑中,让剑生出剑心。
  然而洛霄手里的这把华丽之剑,本是炎星宇所有,这把剑无论是铸造者还是持有者,都没有让剑产生剑心。
  握着这把连剑心都没有的剑,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若不是念在这剑的材料还不错,他根本不会碰这剑。
  所以,重铸此剑,势在必行。
  说做就做,只见洛霄右手握剑,左手召来一团金光闪闪的法力。
  此乃从神龙身上扣下来的法力,大概相当于神龙全部法力的十分之一,他控制着法力把华丽之剑包裹起来,先把剑中的杂质剥离出来,然后加热剑身,用法力凝成锤头,重新打造。
  经过半天的千锤百炼,剑身重新凝聚,比起之前变瘦了一些,约三指宽,三尺长,剑刃锋利,花纹朴实,已经完全看不出华丽之剑的影子了。
  落日余晖落在剑刃之上,反射到墙壁上的光竟然变成七色彩虹。
  洛霄看到这一幕,灵光一闪,便道:“虹光剑,这剑从此便叫‘虹光剑’。”
  宝剑得名,嗡嗡作响。
  酒店里,也有十来个带剑之人,他们发现手里的剑不知为何竟颤抖起来。
  一剑眉星目留着山羊胡的男子望着手里颤抖了几下的佩剑,喃喃道:“宝剑诞生,百剑齐贺。看来这附近诞生了一把好剑!”
  若是傅老将军在此,定会认出此人正是夏国知名传奇武道家,不到三十便成传奇,同时还是一名剑师,蔡飞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