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袁方的解释(三)


小说:明末小进士   作者:楚人十八子   类别:两宋元明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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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孙承宗的提问,袁方当然是否定的,而且否定得很坚决,这不是袁方虚伪,而是袁方的确是要跟魏忠贤划清界线的,因为他知道,不用几年就是朱由检登基,朱由检一上位立即干掉魏忠贤,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
  袁方如果还傻傻地与魏忠贤搅在一起,他想在崇祯时期发展就不可能了,所以他必须寻找一个契机来与魏忠贤划清界限,但是不是现在,现在正是魏忠贤如日中天的时候,袁方如果现在与魏忠贤翻脸,他的前途也必定就此结束。
  在孙承宗面前要把自己与魏忠贤撇清是不可能的,但是要说清楚与魏忠贤没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倒是很简单,因为他在锦衣卫干过,作为锦衣卫的千户与魏忠贤有来往就很正常了。
  孙承宗问袁方是否与魏忠贤有勾当,他也只是这么一问而已,并无其他意思,等袁方讲明白后,他继续问道:“第十二条你又如何解释?”
  袁方道:“杨涟在折子里说,今天受到奖赏的人,明天就为他造祠堂立牌匾,无数的人受到要挟,皇帝的话也多次遭到亵渎,最近又在河间毁坏他人房屋,兴建牌坊,雕龙画凤,耸立云霄,又何止是坟地建制超过制度、拟摹皇帝陵寝呢,这是大罪之十二。杨涟把皇上给魏忠贤的奖赏也当成了有罪,请问今后谁还敢领皇上的恩赐呀?”
  孙承宗提出质疑:“杨涟不是提到魏忠贤在河间毁人居屋,起建牌坊,镂凤雕龙,干云插汉吗?毁人居屋难道不是罪?”
  袁方道:“建造牌坊是皇帝下令奖励魏忠贤的,毁人居屋这个事我可没听说过,不知道杨涟从哪里得知的,可有苦主申诉?”
  孙承宗道:“这件事我会派人去调查的。下一条呢?”
  袁方道:“这第十三条倒是基本属实,杨涟弹劾魏忠贤:今天荫庇中书官,明天保护锦衣卫。朝廷部门都是乳臭未干之徒,皇上诏书馆内全为目不识丁之辈。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以及他的外甥傅应星等人,沿袭了不是荫封给他们的恩典,亵渎扰乱了朝廷的正常秩序。”
  孙承宗皱起眉头道:“这些封赏我是知道的,皇帝的封赏怎就成了魏忠贤的罪状了?”
  有明一朝,这种封赏很常见,封的“中书”“锦衣”都是虚职。皇后、贵妃的家人都会得到一大堆这种锦衣卫百户之类的头衔,然后皇帝从内帑里面每年给发几十两的银子作为俸禄。这也是皇帝奖励有功之臣的常见手段,内阁大学士的儿子侄儿们也会时常被封一个这种虚衔作为奖赏。作为内阁大学士的孙承宗当然是知道的,所以他才会皱起眉头。
  袁方知道自己没有必要答复,所以他继续说下一条:“第十四条:杨涟说魏忠贤运用立枷的刑法,让皇亲国戚低头认命,阴谋陷害皇帝的亲戚,动摇内廷。假若不是内阁大臣极力坚持,言官检举矫正,皇亲国戚又要遭受大狱了。”
  袁方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孙承宗,见孙承宗没有什么反应,才继续说道,“我不知杨涟所说的皇亲国舅指的是谁,据我所知,被关进大牢的唯有一个叫张拱宸的,他只是一个家奴而已,却有一个东林党的身份,当时还是我亲自去抓捕张拱宸的,我是虽然是受魏忠贤的命令前去抓捕的,但是首辅叶阁老也知道这件事。其他还有哪位皇亲国舅被魏忠贤下了大狱我就不清楚了。”
  孙承宗道:“张拱宸的事情我也知道,是皇上亲自下令对他用刑的,与魏忠贤没有关系。袁方呀,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提醒我了,这些年除了这个张拱宸,还真没有哪位皇亲国舅被下大狱的,这条可以不计。”
  袁方接着说道:“恩师,下面的这两条是学生亲自去办的案子,如果真是有罪,还请恩师先治学生的罪。”
  孙承宗问:“杨涟他说了什么?”
  袁方道:“良乡的生员章士魁,因争夺煤窑定罪,魏忠贤硬说他开矿而将他处死。假使偷了长陵一抔土,又该如何处理?赵高可以指鹿为马,魏忠贤也可以指煤为矿,是大罪之十五。恩师,如果这条是真的,那么魏忠贤有滥用职权草菅人命之罪。然而,恰巧这件事是我亲自去办的,章士魁争坐煤窑属实,而且章士魁也不是被魏忠贤处死的,是经过律法程序后将其处死的,杨涟在这里有意混肴事实。还有下一条,杨涟说,王恩敬等人设置牧场的事情,责任在有关部门,魏忠贤竟然暗设陷阱,随意拷打,草菅人命,是大罪之十六。这个案子也恰巧是我亲自去办的,这个章士魁侵占放牧草场,被关进了大牢,结果这人意外死在牢里,并非暗设陷阱,随意拷打,这一点,快捕可以作证。”
  孙承宗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他又问:“还有多少条呀?”
  “还有八条。”袁方打完继续说道,“杨涟说,给事中周士濮负责检举监督,魏忠贤竟敢停止他的升迁,使得吏部不能管理官员升迁任免,言官不敢司职封还驳正,是大罪之十七。”
  孙承宗道:“去年的京察,东林党将非本党成员大加贬、免,这种事杨涟怎就视而不见?这个周士朴因为弹劾太监而受到东林党赏识想把他提拔重用,因为遭到魏忠贤反对而作罢,这条不算。”
  袁方继续说道:“北镇抚刘侨不肯杀人来谄媚坏人,魏忠贤以缺乏磨练为罪名,于是剥夺他的官籍。这不是说大明的律令可以不遵守么?而魏忠贤的律令不能不遵守,是大罪之十八。”
  孙承宗道:“这份一条说的是你们北镇抚司的事情,你在北镇抚司那么久了,说说你的看法。”
  袁方道:“锦衣卫是独立于文官集团的监察机构,不与文官结交是基本的政治纪律。刘桥作为锦衣卫百户,受内阁指示袒护东林党,严重违纪,被撤职理所当然。”
  孙承宗不予评论,继续问:“下一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