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织网


小说:唤梦者   作者:王可可和她的宠物狗   类别:异术超能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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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克里夫!这次你押谁?我还跟着你押。”站席上的秃头大叔从腰际掏出了一个与其形象反差巨大的绣花钱袋如是说道。
  “这次有点难判断了。”眼神犀利的克里夫注视着那枚被他抛向空中的安杜拉斯铜币,仿佛在疾转的钱币中隐藏着答案一般。
  “难吗?那我帮你分析分析好了。”秃头大叔捋了捋仅有的几根头发,煞有其事地说道:“我觉得吧,这狼人不行。虽然挺灵活的,也会点小聪明,但这身手明显不是九大氏族出身的,充其量也就一辛卡基的小混子。再说那没出场的吸血鬼,只要不是十三代的,铁定能赢。”
  “那你直接投吸血鬼不就好了吗?”克里夫瞥了一眼秃头大叔,对其分析不以为然。
  秃头大叔见克里夫如此这般,不仅没有动怒,反而笑脸相迎,他知道那眼神犀利的中年人对此次押注已经有了些眉目,便开口道:“这不我猜的不准嘛,第一局要不是听了你的意见,哪里赚得来这30枚铁币。”
  “狼人可以是亚种,吸血鬼也能是坏血者。你说一个有智慧的狼人,对上没智慧的坏血者,哪个能赢?”
  “那当然是狼人咯。”一边的二胖插嘴道。
  “但你看,这狼人显然不是亚种,那么吸血鬼也不一定是坏血者啊。”秃头大叔又把问题抛回给了克里夫。
  “不!既然狼人不是亚种,那么吸血鬼就一定是坏血者!”克里夫将那枚飞转的铜币拳握于手,坚定地说道。
  “哈?”这回不只是二胖了,就连秃头大叔也跟着做了一个歪脖子张大嘴的呆傻表情。
  “想要赢钱,目光一定要长远,既然是时间之环的比赛,就不能当做普通的格斗赛。狼人和血族,同为黑夜宠儿,但关系并不和睦,两者大战的桥段不仅会在赛场上出现,在看似种族共荣的辛卡基,也时常发生。”克里夫故意在这里顿了一顿,预示着他接下去要说重点了,“那么,当两个实力相当且兼具智慧的黑夜一族在时间之环里打了一场后,会发生什么?”
  不知不觉,克里夫周围已经围了一圈人,其中有个反应较快的接口道:“输的那方面子会挂不住。一场小小的比赛,可能会引爆辛卡基两大灵族的战斗,这竟然是政治问题......”
  “没错。无论这股风波最终如何平息,举办比赛的帕特里克都会被视作罪魁祸首,小命不保。你们觉得,一个成功的商人会犯这样的错误吗?”
  “啥?”二胖依旧保持着那歪脖子的呆傻表情,克里夫的话让他不明觉厉。
  “帕特里克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为此,这第二幕的最终赛,只会出现三种情况:第一,亚种对坏血者;第二,狼人对坏血者;第三,亚种对血族。至少要有一方的身份不受三大灵族的承认,只有这样,输赢才不会惹来麻烦。”克里夫缓缓伸出三根手指,随后又收回两根,道:“现在,场上的既然是狼人。那么,他的对手,必然是坏血者。”
  “嚯!原来是这样,老子差点就要去押吸血鬼了。”
  “狼人!狼人!这回准能赢了!”
  “咦!我的钱袋呢?”
  “怎么回事?我的钱袋也不见了......那可是老婆本啊!”
  “妈蛋,有贼!”
  丢钱的人阵脚大乱,克里夫趁机钻出人群。只眨眼的功夫,他身上的灰色袍子就变成了棕色麻衣,脑袋上也戴上一顶时下流行的贝雷帽。最神奇之处在于他的面容,前一刻还是中年人的模样,现在已变作二十出头的青年,唯一不变的是那犀利的眼神。他的嘴角泛起淡淡的微笑,虽然站席上的观众并不富裕,但他与搭档(秃头中年人)也扒到了近1金的钱币,只能说这些妄图靠赌翻身的穷人,都砸锅卖铁了。
  站席一角的小小插曲,并不影响其他观众参与押注环节的热情。主持台上的司仪看了看贵宾席与优等席上交头接耳的权贵们,又环顾普通席与站席上打了鸡血般的平民,不禁莞尔。
  赌,真的能改变贫穷吗?
  当然不能。只有放弃拼搏,对自己失望的人才会孤注一掷,将未来交予命运之神的手中。然而性格顽劣的命运,又怎么会将好运给予那些不思进取的伪信徒呢?她笃喜欢让贫穷的人更贫穷,喜欢他们陷入绝望时的那股疯狂,或许会有一两个“命运宠儿”一夜暴富,但终究没人逃得出命运的捉弄。
  赌,并不是真的赌。
  这是一场手腕与信息的比拼,手腕更高明、信息更全面的参与者,更接近胜利。权贵在这场赌局中,就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高级玩家,抱着娱乐的心态,试图驱除庄家抛出的层层烟雾。而那些平民,不过是眼瞎耳聋的傻子,又凭借什么夺得胜利?
  赌,从没有绝对。
  每场赌局,总会有一两个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能让手腕最高、信息最全的高玩经历滑铁卢,也能让误打误撞的傻子一夜暴富,甚至庄家都不能保证结果究竟如何。不确定性,这就是赌局的魅力所在,也是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的平民前赴后继的理由。
  “不确定因素。”凋零女王像首中,桑莱斯抚摸着萝莉的银色长发,轻声道:“埃米尔,你喜欢不确定因素吗?”
  “不喜欢。”埃米尔回答得很干脆,她对“全知”有着近乎疯狂的偏执,讨厌一切未知的事物。
  “傻妹妹啊,正是不确定性造就了乌涅华的富饶。而‘未知’,是跳脱命运之外的存在,拥有着终极的魅力。”话语间,桑莱斯尖刀般的指甲已经划破了埃米尔的腹部,最终留下一道近半尺长的口子。
  没有鲜血淋漓的场面,萝莉的血早在几周前就干涸了,她麻木地看着那只属于桑莱斯的纤手深入自己的腹腔,经过几番搅动,从中掏出了一颗排球大小的赤红结晶。对自己被破开的肚皮熟视无睹,也不在意从中弥散开的腐烂味,埃米尔只是静静地盯着那颗赤红结晶,直到那结晶的红与她瞳孔的红融为一体。
  “很漂亮吧,埃米尔。”桑莱斯单手托着赤红结晶,眼神渐渐迷离:“夺魂者——科桑·索里夫·费格契夫的心核,我已经拥有它两百余年了,却始终无法掌握夺魂的奥义。你知道的,即便长生者也终将化作时间之河里的尘埃,更何况它只是一颗失去了肉身的心脏,我没有更多时间了,今晚,或许是最后的机会。”
  “那个旅者。”埃米尔的腹部已经被桑莱斯缝合,她的声音较之前更添几分冷意,令闻者汗毛竖起。
  “是的,那个微小的不确定因素,将助我打破命运。”本该激昂的句子,用的却是低沉的语调,桑莱斯的表情不喜不悲,难以捉摸,只在最后又轻轻补上一句:“或许......这还是命运......”
  一阵微风,将一只青甲瓢虫带到凋零女王像首外。与其他虫子相比,这只富有冒险精神的瓢虫在它短短的生命中到过很多地方,而这一次,那像首石室中散发的淡淡微光,却是致命的。小小的脑袋装下了探索欲,就不知后退,它莽撞地飞进石室,立刻失去了半边翅膀。
  是那看不见的线,夺走了它的翅膀;它下坠,那线又夺走了两条腿;它落地,那线就要夺走它的生命。
  值得吗?不枉然吗?最后的最后,透过那光芒渐散的复眼,它看见了穷其一生都无法看见的东西。天罗地网般的细线密布在石室之中,任何蜘蛛的巢穴与之相比都不值一提,在细线的交汇处,在那罗网中央,石座上的桑莱斯·帕皮特·温斯兰德,像是编织未来的恶魔,又或是任由命运摆布的傀儡?
  虫子不知道答案,它的生命之火熄灭了。石座上的桑莱斯,凝视着那只奇异的虫子,有那么一瞬,两个相差了无数层次的灵,竟然思索着同一个问题。桑莱斯收回目光,又开始习惯性地抚摸着萝莉的头发,千万不可视线中的一根,从他指尖出发,穿过那银白色的发,沿着门口的阶梯盘旋而下。
  线的另一头,捧着赤红结晶的帕特里克,正着魔般地奔跑着,他并没有用轻身术,而是被那根植入后脑的细线催发了生命力。8分钟跑完400级台阶,对他那副早已走在下坡路上的身体无疑是一种摧残,却也没得选择。
  出了巨型石雕,帕特里克将赤红结晶交予离他最近的两名随从手中,并叮嘱他们将此物带到关押坏血者的牢笼之中。随后他扶墙疾走,只见他的目光有些涣散,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傀儡丝线已经对他的大脑产生永久性的伤害,而之前的疾跑也让他的身躯濒临散架,此劫之后,即便老商人能够活下来,也免不了在床榻上躺个小半年。
  又走了一段路,总算遇到了另外一名随从,帕特里克将一小瓶血液交给了他,并在其耳边轻声嘱咐了几句。等完成这些,帕特里克脑后的细线才缓缓抽出,而在线头完全脱离他身体的那一刻,老商人就如断线的木偶般骤然瘫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