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耀目一斩


小说:大唐都护府   作者:李世卿   类别:两晋隋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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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此刻的突厥大营中,并没有什么值得在意守护的东西。除了连片的军帐和一点行军口粮之外,就只有一千多名留守的士兵而已。
  所以,即便是被库风军冲杀纵火得手,也无碍战役的大局。
  但是克锋却不这么想。
  在他看来,大营所在,是军心士气的象征,丝毫不能动摇。
  对于军人而言,这个问题不难理解。比如,在很多时候,战场上的军旗也有着类似的意义。如果能把己方的军旗插到敌方的阵地之上,即使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值得。或者,倘若能将对方的军旗砍倒,同样意义非凡。
  故而人们经常能够看到,就为了一面破旗子,交战双方的将士们你争我夺、反复厮杀,看的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甚至很多时候,一名战士身中数十箭,仍旧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抵住旗杆,绝不能让战旗倒下。
  而往往这样的场景,会激起无数热血男儿的斗志,瞬间改变战场上的结果。
  相反,假如己方的军旗被敌人夺取,或者对方的战旗插上自己的城头,士气也会立时崩溃,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局面。
  大营比军旗更具有象征意义。那是军队的根本所在,是休整的基地、是防御的堡垒,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安全窝,也是主帅大将坐镇的老巢。
  若是大营被攻占,立即就会给全军造成士气上的严重打击。
  作为久经战阵的名将,克锋怎么能给唐军这样的机会呢?
  眼看对方正朝大营方向,气势汹汹的扑杀过去,克锋毫不犹豫,立即率领身边所有的兵将,飞马拦截。
  两边的人马都在不断的提速,但是克锋他们更快!
  片刻之间,突厥人便斜斜的兜住李世卿等人的去路。李世卿瞅见自旁边越冲越近的血卫铁骑,再顾不上什么偷袭敌营,赶紧率领人马,转向迎击前来拦截的敌兵。
  克锋此时也看清了李世卿的身影,心叫你来的正好!双腿一夹马腹,瞬间加速向前,朝着李世卿猛刺一枪。
  李世卿反应极快,身子一晃,让开势大力沉的枪锋,趁着两马向错的机会,反手就是一刀。
  克锋也不含糊,一枪扎空,立即变招,将大枪回抡过去。
  只听“当”的一声脆响,刀枪撞击在一起,同时将两人震得手臂微酸。
  他俩人的战马继续朝相反的方向快速前冲,转眼便裹入对方的军中。李世卿的冷月刀如电光打闪一般,将身边的突厥骑兵砍得东倒西歪;克锋则抖起银枪,上下翻飞,横扫周围的库风战士。
  他们边打边拨转马头,又朝着对方疾驰而去。
  当这两人再次临近之时,李世卿不待克锋出招,腾的从马鞍上高高跃起,横过三丈多的距离,凌空扑向克锋,将冷月刀奋力斩落。
  克锋眼见李世卿来势凶猛,不敢大意,赶紧横过大枪,向上举架。
  又是“当”的一声,克锋被李世卿拼尽全力的一刀,直接震飞落马。待他双脚着地,仍旧抵不住巨大惯性,“腾、腾、腾”的朝后连退几步,方才立定。
  哪知李世卿得势不饶人,如影随形般的闪到克锋面前,疾劈十几刀。
  克锋所使用的兵器,乃是威震草原的“伏鹰枪”。此枪由上等镔铁锻造而成,长一丈三寸,重六十八斤,利于在马上突袭克敌。
  此时他被李世卿逼落到平地,这柄长枪立时便显得有些施展不开,远远比不上冷月刀更适合近身搏杀。
  再加上李世卿的刀法实在太快,角度又非常刁钻,转眼功夫就压得克锋左支右拙,连连后退。
  克锋虽然处于劣势,但是心中并不惶急。他知道,虽然李世卿武功高强,却并非比自己强出多少,只不过是占据兵器的优势。
  所以,克锋又加速后撤两步,抖手向李世卿甩出伏鹰枪,接着脚尖一挑,将地上的一把弯刀抄在手中。
  李世卿挥刀磕飞朝自己标来的银枪,转眼看见克锋提刀在手,心中不禁赞叹:这个血卫将军果然不凡!
  刚才那杆长枪,造型古朴、质地坚韧,想来一定是他用惯了的心爱之物,此时却说扔就扔,换上一把普通兵刃,并没有丝毫犹豫不舍,这绝非寻常之辈可以轻易做到。
  至少,他李世卿绝对舍不得把冷月刀抛掉。
  如此看来,对方可不好应付啊。心念至此,李世卿继续飞身扑上,向克锋施展开凌厉的攻势。
  没想到,这一回他的如意算盘再也打不响了。换过兵器的克锋,一改刚才节节退守的态势,硬碰硬的与李世卿展开对攻。
  他不仅是枪使得好,弯刀也用的极其精湛。尤其是这种异形兵刃,和中原惯用的唐刀环首刀大不相同。很多难以想象的角度和力道,对于弯刀来说都能轻而易举做到。
  也幸亏李世卿常年与突厥交战,对这种兵器非常熟悉,故而也能预判出对方种种怪异的招数,从容化解。
  唯一不同的是,以往所遇到过的突厥人,刀法都没有克锋这样厉害。
  对战李世卿,血卫将军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在臂力方面,他要更胜对方一筹。
  克锋完全是大开大合的打法,弯刀舞得势大力沉;而李世卿的冷月刀,则专走灵动的路子,以快见长。
  两人交战四十几个回合,不分胜负。
  李世卿心中暗道,这样缠斗下去终究不是办法,说不得须想些其他手段啦。
  只见他又接连架住克锋两刀,脚下故意卖个破绽,踉跄了一下。克锋以为李世卿踩到什么尸体一类的东西,不免有些被绊住,赶忙瞅准机会,拦腰横斩。
  李世卿装作仓促接招,刀尖斜挑克锋左肋,完全就是在赌谁的刀快,看谁可以先伤到对方。克锋怎么会蠢得与他比拼速度,于是立刻变招,将横斩改为下劈,准确砸中李世卿的刀锋。
  李世卿仿佛被克锋的内力震伤了似的,痛苦的闷哼一声,转身欲退。
  克锋眼见机会难得,怎肯让李世卿重整阵脚,立马向前疾冲,打算手起刀落,解决这个西域的大患。
  谁料李世卿后退只是虚招,待克锋高举弯刀,飞速向自己逼近之时,他突然挺起脊背,用冷月刀朝克锋的面庞点刺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克锋突然感觉眼前闪现出数不清的亮点,一时间刺目难视。紧接着,他额头一凉,登时吓得魂飞魄散,奋起全力向后仰倒,险险避过被开颅破脑的厄运。
  可即便是这样,克锋仍然受了不轻的伤势。自右眉上方的额角,至左面脸颊处,被冷月刀划出斜斜的一个大口子,只堪堪避开眼睛没有被伤,满脸是血。
  随着克锋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周围几个突厥战士奋不顾身的冲杀过来,护住他们的将军。
  李世卿心中暗叹可惜,却也再无余力上去给克锋再补上一刀。
  原来,他方才情急之下,为击败克锋,使出了自创的一个绝招“耀目斩”。之所以称其为“耀目”,就是将内力瞬间集中在刀尖处,通过近距离的点刺,给对方的眼睛造成短暂压力,致使对方失去目力。
  其实此招的原理并不复杂。普通人眼睛被撞时,都会因为眼球受到强烈压迫,而在短时间内出现眼冒金星的幻觉。耀目斩就是通过高度集中的内力,给眼球施加压力,从而达到近似的效果。
  只不过这一招需要与对方拉近适当的距离条件,并且极为损耗内力,所以如果一击不中的话,往往很难再使杀招。
  刚才眼看“耀目斩”发挥威力,即将得手之时,克锋凭借高明的武功修为,救下自己一命,令李世卿颇感惋惜。
  此时,又有大批的突厥血卫铁骑杀向这边。
  李世卿见既然已经重创对方主将,算是占到便宜,担心敌众我寡,要是自己再陷入重围,那可就亏大了。于是便赶紧招呼手下,随他匆匆撤退。
  整个遭遇战,一直持续到天色微明,方才逐渐停歇下来。
  激战一宿的双方将士,此刻都已经是精疲力尽,濒临崩溃。不待主将下令,便趁着终于能够看清楚周遭的情况,陆续抽身撤退,返回各自阵营。
  当第一缕晨光照射到战场之上时,只剩下满地的断枪折戟、尸体残骸。
  “胡飞回来了吗?胡飞呢?”
  随着李世卿的呼喊,一个像血葫芦似的人,从士兵中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大人,末将,末将在!”
  “还末将个屁!”李世卿瞪胡飞一眼,知道他尚有命在,心下稍安,继续大声问道:“罗威呢?谁看见罗威啦?”
  一个女人的声音哭道:“在这里,罗将军在这儿呢。”
  李世卿听出这是百花郡主的声音,心中大惊,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跟前,一眼就看到正躺在依娜丝怀里的罗威。
  “罗威死球啦?!”李世卿怒喊道。
  依娜丝呜咽着说:“没死,但是只剩半条命啦!你看看他,身中十几处伤,仍旧死战不退,幸好我路过那里,硬给扯了回来。”
  李世卿翻翻罗威的眼皮,长吁一口气道:“没事儿,死不了。可能是因为杀脱了力,昏过去而已。他身上没有致命伤,血也都止住了,问题不大。”
  说着站起身来,看看来到旁边的胡飞,问道:“你没大碍吧?”
  胡飞摇摇头,指着罗威道:“自打从霍姆尼兹回来,他就因为白枫的死,一直过不去那道坎,每次出战,都不打算活着回来。我看,暂时不能让他上战场啦。”
  李世卿摆摆手:“这不是办法。不让他参战,他反而会疯的。”
  胡飞看着李世卿,默默的点了点头。
  “我错啦。”李世卿长叹一声:“唉,昨日本来是打算通过白天的平野对战,损耗敌军气力,令他们放松戒备,好进行夜晚袭营。没想到对方也是硬骨头,硬是遭遇到一处了。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听从你们的建议,一开始就据城而守,以逸待劳呢。”
  胡飞安慰道:“话也不能这么说。你的策略是正确的,只不过对方太强悍了。像这样的突厥精锐,即便是武威军主力来,也不敢言胜。”
  李世卿微微一笑:“胡子,你这家伙最大的优点,就是特别会宽慰人。这几句话我听的很舒服呢。”
  胡飞也咧嘴一笑,正打算说话,突然看到马克木匆匆跑来:“不好啦,昨天晚上你们刚一出发,张末小姐的那位朋友古丽伦娜就企图偷偷出城,被情报司的人当场拿下。现在他们连布鲁也抓起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