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我晕血,看我的(求订阅!)


小说:签到系神豪   作者:大匠人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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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夏宇今年第一次见到雪,元旦前他还在枫叶国那冰天雪地待了一周,所以并不觉得稀奇。
  下雪不冷化雪冷,希望这场雪不要太早化掉。
  关上阳台门,夏宇转身去洗漱。
  吃过早饭来到地库,徐国栋已经在车里等他了。
  “走,咱们这就去九间堂!”
  夏宇坐上车后座说道,老徐依言发动引擎,驾驶着齐柏林冲入了风雪之中。
  很快两人来到了九间堂别墅小区,就是在门口被物业拦了下来。
  齐柏林怎么了,没有登记照样不能直接进去。
  夏宇报了季阳家的门牌号,等对方联系了季家之后才得以放行。
  “李哥,这车很贵吧,我看隔壁马老板好像也开这车?”
  见夏宇进去,一个保安凑到物业值班经理那边问道。
  “小子挺有眼力劲儿啊,应该是同款,不过马老板的牌照是浙A,人家是沪A本地牌照。”
  杰克马九间堂的豪宅只是他在魔都的一个落脚地,这种级别的人物世界各地都有房子,如果不是去太偏僻的城市,都不需要住酒店,直接回家就行。
  夏宇就比较穷了,他酒店都住不起,上次去钱塘都住的车上。
  说住不起是在开玩笑,季阳之前就给了他一张超V卡,可以五折住华宿旗下所有酒店,包括总统套房,奈何checkin麻烦啊!
  住车上多爽,找个僻静点的停车场一停就行。
  九间堂也很僻静,可只有地下停车场,夏宇没开房车过来遛一遛的想法,直接在季阳家门口停下。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顶着一头鸡窝的季阳就出来了。
  “老夏,这是你的车?还是你爸的?”
  季阳上车前还有点迷糊,可看到车标就瞬间清醒了,这不是马巴赫62S齐柏林么?
  “我的,这不是和你有样学样嘛,买辆轿车再雇个司机,提高一下生活档次。”
  “别,兄弟承受不起,你这是真·迈巴赫,不是我那串串,尊贵的很呐!”
  听夏宇这么说,季阳连忙摆手。
  连双M立标都没有,可不是和S级配出来的串串么,反正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老季你这就没意思了,你一辆Divo不得顶这车六七辆?低调就完事了!”
  夏宇很会说话,季阳听着舒服。
  “两码事,那是我爸给我买的理财产品,贵一点无所谓,可这种车真是落地就折价,使用价值大于收藏价值。”
  季阳说的很准,上一任车主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在持有几年后选择把车卖掉,因为再不出手怕是就要跌破一千万。
  老车得老到一定程度才能称得上是老爷车,才能拥有高昂的情怀溢价。
  “可坐着舒服啊,不搞一辆?”
  “我倒是想,可我爸也不过开个破宾利,不敢上啊!”
  季阳没听夏宇的怂恿,他爸舍得给他在跑车上砸钱是因为玩的同时还有的赚,豪华轿车真就是赔本的买卖了。
  “不说这些了,这么早你拉我去哪儿啊?喝羊汤?”
  “羊还没杀呢,哪来的羊汤?我们先杀羊去!”
  夏宇介绍了一下今天的流程。
  “别,我晕血,吃得杀不得!”
  季阳举双手投降。
  “你不是打过猎嘛,怎么还晕血?”
  夏宇好奇的问道,之前这货还和他说自己枪法怎么怎么样,难倒都是假的。
  “不一样,我那打的都是水禽飞鸟,可羊是哺乳动物啊!”
  季阳晕走兽的血,不晕飞禽的血,飞禽风评被害。
  “那你也太菜了,还说以后一起打猎呢,能打什么,鸭子?”
  说实话,飞禽野生的还不如养殖的呢,不管烧烤还是炖汤,都讲究一个肥而不腻,野生的只剩柴了。
  这也是夏宇去枫叶国一只鸟都没打的原因,还是有肥有瘦的走兽更好吃。
  “的确不好吃,可我克服不了心理障碍啊!”
  “那咱今天就治治,我来动手,你就在旁边看?”
  夏宇觉得有必要帮季阳克服一下障碍,反正每一个成功的厨师都是老屠夫了,手上沾满了无数的鲜血。
  他既不信佛,也不信基督,他只相信不浪费就是对这些牲畜的尊敬,而将它们烹饪出最美味的盛宴便是最崇高的敬意。
  牲畜:MMP,我才不要你的尊重呢!
  “我尝试尝试。”
  季阳很勉强的说道。
  他这是国外“快乐教育”的受害者,先杀先吃见不得,超市里处理好的半成品肉吃的很香,这不是人类的伪善还能是什么?
  两人在车上聊着聊着,朝露农场已然出现在眼前。
  雪中的农场夏宇也是第一次见,就像盖上了一层雪白的被子。
  “汪~汪汪~~”
  许是听见门口的动静,一连串的狗吠声响起,白茫茫的远处出现了好几个小“黑点”。
  是小黑,后面还跟着它的狗崽子,这纯黑的颜色一看就知道是它的种。
  许久不见夏宇,小黑和撒了欢似的,领着狗崽子们绕着夏宇转圈。
  很好,没把他这个主人忘了,夏宇决定晚上给它们加羊肉大餐。
  季阳家有养狗,所以不怎么害怕,倒是觉得这些中华田园犬的颜值很高,不比品种犬差。
  “老板你来啦!”
  泰叔过来招呼,他估摸这个点夏宇也要到了,一听到狗叫就朝这边过来。
  “嗯,泰叔,羊呢?”
  夏宇最关心的还是今天的主角。
  “林子里呐,我去把它们赶出来?”
  泰叔指着一旁的树林说道。
  “不用,我们自己动手就行!”
  夏宇说着脱掉了外套,两只手都撸起了袖管。
  对他血手人屠而言,抓羊还不是小意思。
  “走,咱们抓羊去。”
  大手一挥,一行三人钻进了雪中的密林,没多久就发现一群正在拱雪吃草的山羊,它们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民间有传闻,说是三年的山羊肉最好吃,夏宇特意挑了一只不大不小的,大概有六七十斤的样子。
  他以前问过泰叔羊种,说是本地的种,长肉慢但肉质鲜美,比市面上卖的肉羊要好吃许多。
  夏宇觉得,好不好吃得吃过才知道,毕竟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