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你妹妹是金瓶儿(大章)


小说:诛仙之青云渡灵人   作者:木坪   类别:幻想修仙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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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女,哪里跑!”
  听到这话,曾书书豁然惊醒。
  不再考虑什么东拉西扯的善恶论,也不去琢磨杜必书提到的‘以其人之道’。
  掐诀持剑,毅然攻上。
  煌煌剑威,如紫日东升。
  遍布的剑气,尽皆笼罩在金钗儿的四周,出手毫不容情。
  “曾师弟,尽量出手缠住她,时间越久越好!”
  杜必书扬声提醒。
  随即,身前的银色剑芒化作一条逆鳞银龙,庞大的龙躯在夜空中嘶吼游动,围住了其中的一抹红影。
  远处,牛家村的村民瞧到一紫日一银龙乍现,顿时惊诧万分。
  不知是谁第一个跪下,剩下的村民陆续虔诚屈膝,纳头便拜,口中还在低声传诵。
  “真是神仙哩!抬手就能召唤神龙!”
  “那个新娘子真是妖女,神仙来救我们了!”
  “狗蛋,你也跪下磕头!”一名村妇一扯身边的孩童,让他跟着跪倒,抱拳遥拜。
  “老头子,快起来看神龙戏珠!”一个老太太连拍身后的木窗。
  ……
  一传十,十传百。
  牛家村的各家各户都跑出家门,望着远处的银龙紫日,邻居之间还在呼喊提醒,莫要靠得太近惊扰了神仙除妖。
  山中村民是纯朴,可也最为迷信。
  尤其是稍近的几家,目睹了傻彪哀嚎的惨状和七个村民的发癫发狂,更是视‘金柴儿’为妖孽,同时也马后炮般下了定论——
  一个美得不像话的富家千金,怎么可能瞧上憨丑的傻彪。原来,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道妖怪。
  敬畏,无比敬畏。
  因为敬畏,牛家村近乎所有的村民,遥遥向这边望了过来。
  场中的打斗,又持续了一炷香。
  本就破败的小院,在诸般法术神通的轰击下,早就成了一片废墟。
  金钗儿发鬓凌乱,气喘吁吁。
  紧咬银牙,驱动鸳鸯扣法宝,勉强挡住了对手的合击。
  身畔的青烟不再浓郁,且还在两柄仙剑的围攻下,变得更清淡。
  非是法力不济。
  而是,合欢散的药力无时无刻都在侵蚀她的意识,令她难以抑制地胡思乱想。一双水汪汪的妙目,不时瞟向对面的两个男子。
  每次她强忍着躁动,想要闪身逃走,都会被紫银两色剑芒逼回。
  两道剑芒,如早就约好一般只作无休止的纠缠。
  哧!
  袒露的肩膀又被一道剑芒扫到,登时殷红的鲜血涌出,金钗儿的娇躯一阵摇曳。
  合欢散的确霸道哪怕受伤了三四处,也赶不走心中的绮念。鸳鸯扣操纵得愈发艰难她恨不得将身上不多的红衣尽数卸去。
  情势岌岌可危,再这般下去肯定将命留在这里。
  金钗儿脑中的念头急闪终于心一狠,决定使出压箱底的禁术。
  杜必书二人一直在凝神留意不敢有一丝松懈越是到最后对方越可能不惜一切。
  瞧见这明显的神情变化,两人当即急催悬空的仙剑,一攻击金钗儿的两件法宝,一缠住她腾挪的身躯。
  “着!”
  又是三道白影在杜必书的袍袖中蹿出。
  “天左行!”
  “地右迁!”
  “人尚中!
  以神木骰组成三才剑阵,圈住对手的周遭在围攻的两柄仙剑外,再添一道保险。
  曾书书也抛出三粒漆黑的菩提子,幻化出一张遮天巨网,兜头盖了下去。
  面对这些攻击金钗儿不管不顾,玉腕一翻,摸出此前收起的银柄小刀。
  刷刷数刀,在左臂划出一道道血痕,口中急声吟唱。
  “血为身媒,遁天入地!”
  划出的伤口登时血光大作,化成一团磅礴的血雾,将她的身躯完全淹没。悬空的两枚鸳鸯扣也在猝然下落,好像要躲进血雾之中。
  杜必书眼皮一跳,这等血祭秘术似曾见过,而且不止一次。
  他当即再抛出摄魂盅,以盅口抄向下落的鸳鸯扣。
  对方如此在意它,肯定不会轻易舍弃。
  曾书书亦心领神会,竟合身扑上,左掌横扫,同样抓向另外一枚鸳鸯扣。
  “你们敢!”
  金钗儿登时惊怒。
  血祭禁术一旦施展,轻易难以打断,除非愿意承受极强的反噬。
  她当然不愿。
  禁术已然形成,浓郁的血雾撕扯她的身躯,幻化做一支笔直的血箭。她猝然扬起浴血的左手,拼着遭受重创,也要在最后的关头,抓住下落的鸳鸯扣。
  “哈哈哈,怎么不敢!”
  曾书书大笑,动作更疾。
  “你妹是金瓶儿么?”
  杜必书则好奇开口,气定神闲。
  两种截然不同的回应,金钗儿莫名身躯一僵。
  咻咻咻!
  血祭禁术终于发动,在金钗儿的左手堪堪碰到一枚鸳鸯扣时,血箭疾速射出。
  似有势不可挡的锐气!
  箭头状的血影,迅若闪电,连挡在前方的半截院墙都撞了个对穿,眨眼消失在山林深处。
  曾书书手抓一枚鸳鸯扣,茫然望着血影远去的方向,不知该不该追上去。
  “杜师兄……”
  杜必书当然知道他要问什么,苦笑一声,掐诀数下,召回了全部施展的法宝。
  摄魂盅单独拿在手里,盅内的那枚青玉扳指被倒在了掌心。
  晶莹剔透,温润如暖玉。
  “曾师弟,先处理这边的事吧,不急着追。”
  不是不急着追,而是他知道,根本追不上。
  牛家村这里搞得轰轰烈烈,实际的死伤并不严重。只是可怜了新郎官傻彪,新娘跑了不说,还将自己的命根子搭上。
  扫了一眼狼藉的破败院落,曾书书略作沉默,折身跑到水缸前。
  小灰早已无碍,可还是蹲在水缸边缘,浑身湿漉漉,两只猴爪抓着北川冰珠,好奇玩耍。
  “小灰,要是你喜欢,跟着我吧,还有好多东西送你哦!”曾书书眸子一亮,轻声笑道。
  小灰一听,立刻将北川冰珠抛了过去,灰影闪烁,来到未曾倒塌的一面土墙下,指着地上的一物吱吱大笑。
  那一物,正是被扔在角落的虎皮鹦鹉。
  刚才事起仓促,它自然被随手扔在了那里,听天由命。
  经过房屋倒塌和暴雨倾注,这只鹦鹉竟安然无恙,只是现在像一颗泥球,生无可恋地瞪着墨蓝的夜空。
  见识了小灰的‘不为所动’,曾书书面色一垮,接过冰珠揣回了腰囊,犹不死心地凑了过去。
  先施法催醒了鹦鹉,又去帮傻彪疗伤。
  杜必书只瞅了一眼,便走向颤巍巍走过来的牛家村族长。
  那族长,正是主婚的驼背老者。
  此刻无人搀扶,以一根藤木拐杖支撑着身躯。
  “小老儿见过神仙,这……”
  “想必你们都看见了,那新娘是魔教凶徒,暂时被我们赶走。
  新郎家的房屋被我们打斗所毁坏,这些银钱就当作赔偿吧。”
  杜必书摸出一块五两重的银饼,交给面前的老者,神色平静说道。
  这银钱足够翻盖一间农舍,余下的就当作少许的补偿。
  “还有,那七个中毒的村民,将他们绑起来关上两三日,多准备一些清水便可。”
  奇淫散,两人可没有解药。
  不过,这类迷毒一般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弱,清水则用来稀释残存的药力。
  “小老儿谢过神仙。”
  牛家族长躬身道谢,望了一眼天色继续说道:“相邻祠堂的地方,有两间客房,神仙若不嫌弃就暂且住下,聊表谢意。”
  杜必书略作沉吟,点头答应下来。
  既然有地儿歇息,总比露宿荒郊野外要强。
  祠堂客房内。
  杜必书二人对坐在桌前,盯着面前的一对鸳鸯扣。
  在金钗儿的手中,它可是大放异彩。
  其中,似乎带着空间转移的功能,两人的法宝攻击数度被折返。
  可到了两人的手中,这都研究了一个时辰,还是搞不明白如何御使。
  一头的雾水!
  “师兄,要不带回去让掌门或师伯瞅瞅?”
  “也只有这样。”
  杜必书无奈叹息,将两枚青玉扳指向前一推,推到了曾书书的面前。
  “曾师弟,你保存起来吧。”
  “那怎么行!还是杜师兄拿着吧。”
  两人竟当场谦让起来,都不愿带着这对惹祸的玩意儿。
  除非金钗儿不在人间,不然,带着这么一个东西,纯粹是遭人惦记。
  那妖女……
  杜曾二人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推让的动作更加殷勤。
  ……
  ##
  一个时辰过去。
  距离牛家村三十余里的杨庄。
  杨庄的规模明显强过了牛家村,院落更多出不少,只是在村庄的外围有三五间茅舍。
  一个娇滴滴的红衣女子,敲开了一家地痞的茅舍,面红耳赤,呼吸急促。
  “谁啊?吵着本大爷的美梦!”
  破烂木门打开,一个叼着草棍的瘦小汉子探出头,一脸的菜色。
  这是杨庄的一个破落户,败光了祖上留下的家产,又不愿自食其力,只能守着抢来的一间茅舍浑噩度日。
  刚才,他正做着光宗耀祖、妻妾成群的美梦,却被一阵砸门的动静吵醒。
  等他探出头一看,惺忪的睡眼登时一直,嘴角也有涎水淌落。
  眼前出现的女子,仅穿了单薄的鸳鸯肚兜和一条亵裤,袒露的玉臂和赤足上还有着血迹斑斑。即便如此,也难掩她魅惑众生的容颜和身姿。
  “相公,救我!有恶人在追杀我!”
  女子软糯哀求。
  不经意间,肚兜的束带松开了半边。
  “咕~~~”
  地痞不禁喉间蠕动,吞咽了一口口水,忙不迭打开木门,去搀扶红衣女子的右臂。
  “小娘子,匡扶正义是杨某的本分,快请进!”
  一面‘正义凛然’陈词,一面搀扶她走进了自家四处漏风的茅屋。
  ……
  翌日清晨。
  红衣女子悠悠走出了茅屋,回眸瞥了一眼,嘴角噙着满足的冷笑。
  在屋内,地面上铺着干草,干草上是一床脏兮兮的薄被。薄被上,那个干瘦的地痞赤条条横躺在一边,睁大的双眼空洞地望着屋顶,早已没了气息。
  “咯咯,蠢货,这么不经折腾。不过,也算解了合欢散的毒!”
  这红衣女子,正是仓皇逃走的金钗儿。
  迷毒已解,但血祭禁术的伤势仍在。
  她不甘地望了一眼西方,恨恨跺了跺玉足。
  “你们两个家伙敢抢本姑娘的法宝,哼!那上面有我的本命烙印,又没有阴阳合欢功掩蔽法力波动,迟早会回到本姑娘手上。
  咱们走着瞧!
  不过,其中那个相貌普通的家伙说出了小妹的名字,到底是怎么回事?回宗门问问便知。”
  话毕,她翻手在胸前波涛处一抹,一对指肚儿大小的紫刃迎风而涨,托在一双玉足之下,疾驰向东而去。
  ……
  ##
  远处。
  杜必书二人辞别了牛家村众人,继续御空赶路。
  两人当然不知道,金钗儿已将他们记恨上。更不知,鸳鸯扣上还有对方特有的法力烙印。
  在一番激烈的辩论下,他们还是选择了维持原状。
  一人保管一枚青玉扳指,而且,塞进随身的钱袋内。
  白云悠悠,一路无话。
  聒噪的虎皮鹦鹉,被他们留给了牛大宝寄养。
  原本言明是馈赠,可在听过鹦鹉的荤话连篇后,那两口子说啥也不愿意留下它,好说歹说,才同意寄养一段时间。
  转眼间,又是十四日逝去。
  东海流波山到了!
  两人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当然要好好游览一番。
  前不久,鬼王宗纠集一众魔教妖人,在这里寻找夔牛的下落,与正道中人斗得难解难分。
  那次,两人都没有参与,也算是错过了一场好戏。
  杜必书是因为在死灵渊忘我修炼,忘记了还有这么一档子事;曾书书则是因为,不在青云门派遣弟子的大名单。
  赶路的途中,谈及此事,两人深以为憾事。
  说也奇怪,这里靠近合欢派的老巢逍遥涧,在那次的争斗中,却不见合欢派任何一人参与,属实不合常理。
  身为魔教四大派系,合欢派虽然名声不堪,但从不缺少争雄的心思。
  多年来,他们一直与万毒门、鬼王宗明争暗斗,时刻想整合魔教的诸多势力,重现当年力抗正道的辉煌。
  “杜师兄,逍遥涧是在哪儿?”
  曾书书有些急不可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从不认为,观赏美女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一直随身携带的‘孤本奇书’就是明证。
  用他的话,食色者性也。好色不淫,方为大好男儿应有的特质。
  “曾师弟,你也有糊涂的时候啊!”
  杜必书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甚至有些瞧不起对方,可还是给出了一点提示。
  “合欢派什么最多?”
  “那还用说,当然是美女!”曾书书异常笃定。
  “那——哪里的美女又最多?”
  “当然是合欢派!”曾书书说着轱辘话,颇有些理直气壮。
  可他随即反应过来,俊朗的面孔浮现出贼兮兮得笑容,向四周飞快扫了一眼,压低声音回道。
  “杜师兄,我明白了!你好坏哦,我好喜欢!”
  你好坏哦!
  坏你个大头鬼!
  杜必书一脸无语,一翻白眼,表达了自己的蔑视态度。
  “杜师兄,咱们找最近的大城打听下,相信那里一定会有!”
  曾书书当即甩出轩辕剑,就要御空而起。
  在高空中俯瞰寻找城郭,自然相当轻松,这也是修道者与生俱来的优势。
  “等等!你听,那边是不是有人呼救?”
  杜必书一扯曾书书的袍袖,止住他欲腾空的举动,指着偏北的一座小型海岛。
  海岛距离陆地不远,极目可望。
  数十只海鸟盘旋碧空,环绕的场所,正是海岛上的一片稀疏树林。
  隐约之间,还真有一个虚弱的声音存在。
  “救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