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浸湿了火红的被子


小说:棉棉爱之棉花盛开   作者:小豫   类别:乡村乡土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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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孩的话又戳中了他的心。不过,他是相信秦欢的,就如他相信爱情。
  胖子不光能看到老实人的缺点,他还很会俘获人心。刚来不久就和主任、调试混熟了,又在一次次酒桌上的烟雾里和卡啦OK那女人的香水对唱里,俘虏了主任和调试的心。就连厂长骑着车子转车间时见到他都会停下来,一条腿在地上一条腿踩在脚蹬子上和他说会话才走。就这样,胖子很快当上了刮疤又很快升了调试,工资过万。
  对于胖子的升级瘸子不霄一顾,但却让周棉棉很是羡慕。瘸子干了十几年还是下料工,胖子干了几个月,就从下料工升到了调试,这是多大的差距。周棉棉想,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选择的,包括梦想。只是瘸子和胖子的差距就应该差在,瘸子看他只会看着他的眼镜片傻笑,而胖子看他从头到脚都把他看得很透,连走路都是给他提要求的,这是瘸子看不到也做不到的。还有外向型的性格,酒场上的交际也是胖子混的资本。
  周棉棉也很想像胖子那样在这个社会混得开,去俘虏主任和调试的心。甚至,胖子俘获人心的技量他也能做得到,并且做得更好更真实。可当他看到主任想对他尊敬地一笑时,他觉得这笑也是那么的僵硬那么的假,假的让他鄙夷自己,僵硬的想让他抽自己两大嘴巴。当他想请调试吃饭或者想送他一包烟,他都觉得这饭和烟里也都藏满了心事,他又知道自己做不到。是的,他怎能低三下四地去干胖子干的那些勾当,他可是要劈棘斩刺破万里晴空,要写小说惊动世界的,怎会做一个低俗又没有信仰的人。他要做的就是默默努力,等着爆发。
  时间转眼又到了栀子花开的季节。街道上的空气里又一次被它的气味充满,每一个路人都会闭上眼贪婪地吸着它的香气。白色的花瓣飘满了这个城市,就像槐花飘满了他的家乡。周棉棉想不起家乡能有什么样的花香和栀子花相比,若要说有,那一定是枣花。
  就在这个南方栀子花开,家乡枣花香的时光里,秦欢第二个孩子的预产期到了,并住进了马尾巴所在的那个小医院里,在那里产下一个八斤多重的男婴。周棉棉为他取名豫东,他有了儿子。
  二胎的性别不光是父母所关心,街坊邻居也很关心。至于他们是关心想让他生儿子还是女儿,周棉棉就不可而知了。
  见秦欢生了个儿子,奶奶和秦爹脸上的光彩比周棉棉还要灿烂。奶奶拿拐棍指着他笑了说:你就好好挣钱吧,现在楼房又涨钱了。
  楼房涨不涨钱周棉棉一点也不关心,因为他根本就买不起房。不过,有儿子高兴这事,好像和他买得起买不起房子没多大关系。
  儿女双全这是多少人的梦,周棉棉就这样很意外地圆了一个梦。周棉棉圆了一个梦,二孩的梦却才刚刚开始。
  二孩不知什么时候在自己身上发现了小小的红点,并且这红点儿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迅速占领二孩的身体,连周棉棉都看得见了。二孩还常边挠边笑了说:“也不知道是什么皮肤病?别是红斑狼疮吧。”胖子说:“红斑狼疮还好吧,怕是艾滋病。”胖子说完,再也没有近过二孩的身。
  周棉棉也劝二孩到医院看看,验个血查查毛病。二孩听了,眼里几乎是含了泪问:“这会是艾滋吗?”周棉棉就笑了说:“别听胖子的,哪那么些艾滋病。”
  二孩从医院回来就再也没有来上过班,媳妇儿也回了娘家再也没回来过,坊间关于二孩的流言突然也多起来。周棉棉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说二孩。有两个人的时候,他们脸对脸嘴对耳地说。好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对着电线杆说的也是二孩。二孩就这样成了这个城市这个街道上最新鲜的流言。
  “你还能来家里看我,这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当周棉棉提了东西来到二孩家时。
  “你没有上班,我就来了。”
  “别离近,孩的病传染。”二孩的父母过来说。
  “没事叔,没那么厉害。”
  “爸、妈,这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出去我想和他聊聊。”周棉棉就在今天成了二孩最好的朋友。心里一动,有股叫温暖的东西,在身上缓慢流动。
  “想了很久,我想起和谁有的这病了。”等父母出去二孩说。
  “那又有什么用。”
  “我知道你不想听,可这些天我想说。我也知道你是一个有文化的人。那天我和几个哥们给你取外号叫博士,你家秦欢听到了说:终有一天他会让你们高看的。所以我要讲,把你所感受到的写进你的书里。”
  “别说我不行,就是行又有什么用。兰陵笑笑生几百年前就警示过,我们还不是热衷于偷光十计,翻墙入院地偷情。”
  “咳!你就瞎写呗,全当给你添个素材。”二孩轻描淡写。“她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才十七岁。当时我只是逗逗她,没想要和她怎么着。可她说:你想要吗?我说:想!她说:我可是个毒玫瑰,你要有胆晚上你就来我出租屋。”
  “你就去了。”
  “一开始我也怕,怕她和旁人勒索我。可我一想到咱们主任和开天车的小姑娘站在管垛旁都干了那个,我就想是女人就很傻的,更别说没经验的小姑娘了。她屋里布置的很特别,粉色的纱帘,红色的被褥。她穿的也很奇怪,棉裤棉袄,还是自己缝的那种。那时天虽不是很热,但已经有点热了。那袄是八十年代新媳妇儿出嫁时才穿的。软缎面对襟扣,窄窄的小圆领,红底碎花图案。棉裤很臃肿,像两个大蝉蛹。我看了,觉得她比那些一丝不挂的女人更好看更美更有魅力。那晚她就一直穿着。后来我才知道,那棉裤下面是有个眼的,不大不小的一个眼。我好奇地问:你这么小怎么会这样勾魂。她说:这都是她继父喜欢的。棉裤棉袄也是她继父一针一线做的。我突然说:我要杀人,杀了你继父。她肚子上的花棉袄图案动了一下,笑了说:他在去年已经死了。我听了像泄了气的球一样,从她那滑溜的小袄上滑下来。”
  “你找过她几次?”
  “就那一次。当趴在她那花棉袄上我说要杀了她继父时,我就想到了一个叫禽兽的动物。后来我想:她继父趴在她的花棉袄上是禽兽,而我呢,我趴在她花棉袄上又是什么兽,所以我不敢去了。不过,打医院确诊这个病回来,我去找了她,想知道她怎么样了。可她……”二孩没说完,两只眼睛里就滚出两滴泪珠,划过一个又一个小红点,滴在白里的棉被上,变成了两个老死也不会相见的湿点儿。
  “她死了?”
  “嗯、嗯。”二孩嗯嗯地点头,已是不成声的。
  “我去时,那房子已经拆了。房东说太晦气,要拆了重盖。”说完,二孩又哽咽了很久才说:“发现她时都已经臭了。她还是穿着那件棉袄棉裤,里面的脓血浸透棉裤后,顺着裤腿流到了脚跟,又浸湿了火红的被子。还好,她的脸在死前枕在了冰箱里,还是那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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