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琳琅


小说:吞噬神话   作者:仙侠写手   类别:幻想修仙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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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上下为宇,古往今来为宙。
  岁月沧桑斗转星移,银河烁烁一望无垠,一束束流星雨,洒向无尽世界。
  沧海沉沙,流尽芳华,弹指一刹那!
  荒凉古道上,他负手而立,凝视着灰蒙天际,目光如炬。
  遥看灰暗无边的世界,他嘴角微抿,不为周遭所变,浅笑依旧。
  “苍天已死,诸神远遁,万物陨灭,唯独留我残喘于此,又是何必?”他自言自语,又像是对谁质问,但这个世界除了他没有任何人。
  话语随着凄凉的风飘散,他摇了摇头,露出苦笑,慢慢的向着前方走去,漫无目的。
  不知走了多久,他的头发已经浓白似雪,但是他容颜未改,一如年少。
  抬手间,风云聚散,顿顿足,山摇地动,他已然与这天地融为一体。
  “我如今通天彻地,又如何?这死寂的世界,真是叫人绝望!”他咆哮着,冲着苍天一吼,一道巨大的闪电横劈天际,发出一声震天巨响。
  惊雷起,狂风暴雨。
  “哎,罢了……”他叹了口气,想要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随后,他又笑了,天也晴了。
  他盘坐在老树下,闭上眼,回忆起曾经往事。
  那一年,与她相依在桃树下,许下沧海桑田的誓言;
  那一年,兄弟们横刀立马饮酒狂歌,立下同生共死的誓约;
  那一年,诸神降世万族林立,盛世繁华精彩纷绕;
  那一年,苍天摇曳,大地崩陷,鲜血染红视野,万物哀嚎;
  那一年,天地死寂,生灵陨灭,诸神远去,这个世界被完全抛弃;
  如今,老树下长出了新的嫩芽,放眼望去是繁花绿草,出现了新的生机。
  他微微睁开双眼,凝视着湛蓝的天际,雄鹰展翅高翔,百鸟成群飞过。聆听四野,百兽齐鸣,连接着一座座山脉,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生之极境是死,死之极境是生。生生死死,无限轮回,源源不息。”他感悟着生死境界,站起身舒展着臂膀,他觉得,这个世界重新唤回了生机,却是缺少了一种生灵。
  “没有人,天地间就缺少了无尽的精彩故事。”
  不知不觉间,他又开始惆怅。
  “无限长久的生命是永恒的孤寂,想要改变就要忘记曾经的往事。人有百年生命,那我就封印自己百年的记忆,或许这样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变数。”
  他思考着,想到了封印记忆以求改变的方式,便施展玄机妙法,将曾经的记忆封印在内心深处。
  这一刻,他眼神中是深深的迷茫。
  他看着周围,有向往,有恐惧,也有一丝莫名的忧伤。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到哪里去?”他捂着自己的胸口,感觉心好痛,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隐藏在内心深处,无论如何回忆都记不起,并且他越是执着地回想,就越是心如刀绞。
  想不起,记不清,他便放弃了回忆。他离开了那颗老树,开始探索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百年后,似乎是命中注定,他又回到了老树下,将这百年间的记忆又一次的封印。
  在他这一次封印自己记忆的一刹那,一道耀眼的光芒忽然刺进他的双眼,使得他的眼睛如鲜血一样赤红,令人恐惧!
  他起身,离去。
  一个又一个的百年,轮回不息……
  在如今这个时代,万族遍布天下,诸国征战不断,割据大地,小国多不胜数,唯有四大帝国占据四大部洲。
  因此,小国之间只能在穷山恶水中争夺领地,因为除四大部洲之外没有一处净土。
  在水域中也有异族争夺领地,水域异族中当属龙族最强,八大海域中只龙族就占据其七,唯有一处海域没有占领,因为那是一片死亡海域,海上没有任何生灵可以存活。
  然而,就在距离死亡海域西面短短十里之外,却也有无数的部族在那片连绵山脉中依附生存。
  因为生存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最低等的部族,此地便被称为奴隶场。一些强大的部族和势力甚至是四大帝国的王室都会派出‘猎手’来奴隶场猎取奴隶。
  每年的三月,都是奴隶场大猎的日子,每次大猎都会持续举行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时间里会有至少三十个死里逃生的人被猎手猎走。
  所谓大猎,是指奴隶场的人们在指定的猎场厮杀,最终存活下来或者表现最好的人便会被猎手猎走。
  顾名思义,猎手就是指来奴隶场挑选奴隶的人。
  这一片山脉因为靠近死亡海域,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山中不仅生存着异常凶猛的野兽,还有致命的毒气从死亡海域飘散而出。而每次降雨,也都是狂风暴雨,似乎连上天都嫌弃这片土地,从未有过好脸色。
  所以,奴隶场常年天灾人祸不断,生活在这里的部族一直想要脱离这片苦海。然而此地距离四大部洲极其遥远,生存在这里的部族实力又差,凭他们自己根本就不能逃离此地。有极其幸运的先辈从这里走出去,穷极一生才到达四大帝国。
  想要脱离这里最大的捷径,就是每年三月举行的大猎。
  又是三月天,琳琅代表人族参加了这一年的大猎,这是人族时隔几十年再一次有人参加。很久之前,那些参加大猎的人族先辈们最终的结果都是惨死在猎场中,他们或是被毒气毒死,或是被其他部族杀死,总之没有幸存下来的。
  因为即便是在奴隶场,人族也是最弱的。对于其他部族来说,人族参加大猎,无疑是送死。
  但是琳琅和常人不同,他不仅长着一头银白长发和红色的眼睛,最特殊的是他不记得自己的年龄,他存在于世间许久许久,却是永远保持着如今这副英俊又带着柔气的面孔。不过他的性格却不像他的样貌这般阴柔,相反极其隐忍刚强。
  琳琅这个名字是他一百年前在奴隶场相识的恋人给取的,他的恋人叫做霜霜。因为他的眼睛是红色的,霜霜见他的眼睛像琳琅,就直接给他起了琳琅这个名字。
  然而霜霜只是个普通人,三十年前安详的死在了琳琅的怀中,从此后琳琅便再没有和任何女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