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不值钱的钻石


小说:神道炼香火   作者:学舌鹦鹉   类别:古典仙侠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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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炼完惊雷斩,已是日上三竿,林云马不停蹄,又孤身一人到县城,准备找新来的县令商量一下,该如何应对北疆诸部即将到来的攻击。
  这几天他一直在思考着如何应对,设计了好几个办法,只是限于手中实力不足,依旧没有想到好的办法,只希望能借县令之手,集合全县之力渡过难关。
  对此他信心十足,一个大儒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能号令全县,也有着极大的号召力。
  即使是县令,也需要听取他的意见。
  “林道长。”
  “林观主。”
  进入县城,所有遇到的人都对林云恭敬有加,林云也一一回应,显得和蔼可亲。
  忽然前面有人拦住他喊道“林道长,林道长。”
  “不知有什么事情。”此人一身山民打扮,背后背着药篓,看起来是个采药人,常年在山中采集草药为生,不知道拦住他干什么。
  “小人也是山神信徒,时常去白云观,烧香祭拜,只是日前我得到了一块奇特的石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哪怕去水云轩问里面的银匠也不知道。
  想着道长走南闯北见识不凡,想请道长鉴定一下,到底是什么。”
  采药人递过来一个鸽子蛋大小的透明石块。
  “这是我采药的时候,从山中无意间发现的,看着比较奇特就带了下来,后来发现这块石头,非常坚硬,哪怕用铁锤砸都不变样,有人说是宝石,道长,你看是不是呀。”
  他眼中带着期待,如果真的是宝石,必然能卖不少钱,能够改善他贫困的生活。
  林云看着这个透明的石块,总觉得有些眼熟,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还非常坚硬,连他都捏不动,忽然灵光一闪,这不是钻石吗。
  只是现在的钻石,并不是后世那种价格昂贵的珠宝,号称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很多人都会买上一颗,送给新婚妻子。
  现在的钻石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宝石,最多由于坚硬的质地引起别人的兴趣,有些富户会将钻石镶嵌在戒指上。
  至于价值,真的很低,没有人去刻意收藏。
  而且发现的很晚,最早在前朝《起居注》有记载:“咸宁三年,敦煌上送金刚,生金中,百淘不消,可以切玉,出天竺”。
  然后在一些书籍上有着记载。其他的很少见诸市面,不为人所知。
  别说像后世那样让人爱得发狂,能算作宝石就已经不错了,没多少人喜欢。
  哪怕是在前世,钻石也不过是在二十年前才开始在国内流行,以前根本不算什么,从没人想到会去追求这种透明的石子。
  事实上也是如此,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在国人耳熟能详的广告词背后,隐藏着被评为二十世纪最精彩的营销骗局——“钻石营销”。
  它提供了现代营销史上教科书般的经典案例:商品服务消费者只是一种低端的理念,商品教育消费者才是最高的成就。
  不错,钻石就是硬生生被那些商家给宣传出来的,它以前虽然也算是宝石,但名声不显,没有多少人喜欢。
  由此,林云脑洞大开,想到了另一件事,想到了该如何对付北疆诸部。
  何不仿照钻石骗局,将另一种东西,也包装起来,欺骗北疆诸部。
  这种东西他甚至一下子就想到了,那就是铝,别看铝制品,早已经在生活中非常普遍,然而在最初发现铝的年代,铝非常珍贵。
  因为当时冶炼铝十分困难,铝的价格比黄金还贵重得多,更别提推广开来。
  最初的铝是帝王贵族们享用的珍宝。
  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为显示自己的富有和尊贵,命令官员给自己制造一顶比黄金更名贵的王冠──铝王冠。
  他戴上铝王冠,神气十足地接受百官的朝拜,这曾是轰动一时的新闻。
  而且在一次邀请欧洲贵族举行盛大宴会时,只有他使用一套铝质餐具,其他人只能用金制、银制餐具。
  这可是贵族,都无法得铝制餐具,可见当时铝制品的昂贵。
  即使在化学界,铝也被看成最贵重的。
  英国皇家学会为了表彰门捷列夫对化学的杰出贡献,不惜重金制作了一只铝杯,赠送给门捷列夫。
  可见最初铝的珍贵程度。
  而现在如果谁敢送你个铝杯,当做金牌,这得是要见血的,是对受奖者极大的侮辱。糊弄人不是这么糊弄法。
  只不过随着电解铝的发现,铝产量大增,价格暴跌千倍以上,变得不值钱。
  只要他能提炼出来,并加以宣传包装,那不就是另一个钻石骗局。
  这样的话,铝这个名字就不合适了,鉴于它银白色的外表,完全可以被称作白金。
  当然这个还需要操作,不是他想一下就能完成,真正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但真的能实施起来,保证把北疆诸部坑的一脸血。
  想想把铝这个普普通通烂大街的东西,坑的别人当作稀世珍宝,小心收藏,舍不得磕碰一点,就是一个巨大的成就。
  “这种东西是钻石,可以算作宝石的一种,不过价值不大,大概能卖个几百铜钱吧,别抱太大的希望。”
  “多谢道长指点。”
  采药人失望的离开,连钻石也没拿走,几百铜钱,相比心中的期待,实在太少了。
  林云品味着自己的话,总感觉有些不对,这可是钻石啊,怎么到了他的嘴里就是不值钱的东西。
  想来若是有个美女能穿越到此,保证能全身上下挂满钻石,还不需要花费太大的代价,足够让她欣喜若狂,以为来到了钻石天堂。
  只不过,这种美只能自己欣赏罢了,其他人并不认可钻石这种东西,反而会觉得她土里土气,喜欢这种不值钱的东西。
  就像玻璃珠,现在一块钱就能买不少,欧洲人却能在美洲用玻璃球换来一箱箱的金子。
  这两者显然价值差距极大,可人家就能成功,这就是眼界的不同,需求的不同。
  人类文明早期我们用贝壳做货币呢,当时谁能说,贝壳就不值钱。
  有心想把手中的这颗不值钱的钻石扔了,可他心里又觉得不舍,再怎么说这也是个鸽子蛋大小的钻石。
  不知道它的价格也倒罢了,可只要想想前世,林云总觉的重逾千钧,舍不得丢掉。
  还是留这吧,自己闲着没事把玩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