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舔狗到最后一无所有


小说:偷香   作者:翩然烟雨中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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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的驾照还没有到手,所以开车的人是余采薇。
  她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开车,却在向我询问:“你到底埋伏了多少人?”
  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百来号人。”
  余采薇一听这话,紧绷的脸色顿时缓和了许多,似乎心里有底了。
  但她不知道的是,实际上就只有四个人。
  杜思成、三金、李华、钟天涯。
  很多时候并不是人多就好办事,反而恰恰会坏事。如果贸然加一些人进这个团队,指不定就是什么反骨仔,转手把情报出卖给赵凌云。
  赵凌云不会上钩中计都是小事,就怕他将计就计,干脆弄个大阵仗把我们全灭了。
  我信得过的人不多,而能够参与进来的就更少。比如彭亦安和我立场完全一致我当然信得过,身手也绝对比杜思成他们有保障。
  但这种千金大小姐实在不适合来涉险,祝云霄也不会答应。
  只是我如果实话告诉余采薇,我真怕这货吓到了,立即调转车头打道回府。
  这辆保时捷918价值一千三百多万,简直堪称男人梦想。无论外观还是内部结构或者实用性,都足以让我眼红到发抖。
  然而在余采薇手上就跟寻常五菱宏光没什么差别,开得不快不慢,实在丢跑车的脸。
  车里放着《shapeofmyheart》,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片尾曲。
  余采薇似乎很喜欢这首歌,然而我的英语过不了关。说句煞风景的话,我根本听不懂这歌讲了什么。只觉得挺配那个中年杀手大叔的,有种成熟男人的淡淡忧郁。
  我没有过多关注音乐,更多的时间都将视线集中在后视镜。
  总感觉赵凌云没少干过尾随跟踪,甚至绑票撕票一类的事情。因为他的经验很老道,我在后视镜根本看不到他那辆车的踪迹。
  这甚至一度让我起了疑心,怀疑这货是不是看穿了我的计谋,干脆就没跟上来。
  但我转念一想觉得不太应该,毕竟彭家现如今的模样实在无人可用,他怕个卵子?
  哪怕换作我在他那个位置,也会肆无忌惮地跟踪上来。反正我们明显不是回彭家别墅,万一有机会就什么都能成。
  唯一的变数,就是我这个所有人都不重视的彭家年轻走狗。
  很难想象,我胆子会这么大。更难想象,在陈龙象走后,我悄无声息地把钟天涯拉过来了。
  这个死宅男来彭家别墅后就没出过门,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院子和健身室。结果正合我意,把这柄锋利的刀刃藏得死死的。
  一柄利刃让谁都知道它的存在后,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反倒是钟天涯这种不显山不露水的人,关键时候就是一张底牌——毕竟谁也算不到这一手。
  保时捷918一路开到偏远的郊区乡村。
  这里已经是溧水区,典型的农业科技基地。具有水乡风韵、田园风光、山地风貌的特点,林木覆盖率高达恐怖的35%,一度成为领导层鼓吹绿化落实工作的资本。
  道路早已经不再是宽阔的沥青公路,而是狭窄了许多的水泥路面。
  保时捷在路边的泥地停下,四周都是树木。
  看得出来余采薇已经紧张得不行了,怎么都很难掩饰住。
  我却不动声色地打开车门下车,掏出一根香烟点着。
  余采薇下车关上车门后,当即对我递来一个夹杂着无助的探寻眼神。
  “你猜我们孤男寡女来到这荒郊野岭,赵凌云会以为我们在做什么?”我一手撑在车上,将余采薇逼到了车边紧贴着。
  她巍峨的胸脯不住起伏着,呼吸声格外清晰。
  然而,我只是指向后视镜前侧角落的一个东西。
  余采薇惊愕地问我:“这是什么?”
  我咧嘴笑道:“GPS追踪器。”
  所以赵凌云才不怕跟丢吧?
  不给余采薇反应的时间,我一把将她拦腰抱起,来了个公主抱。
  余采薇一下子脸都红了,奋力捶打着我的胸口,恼羞成怒地让我放开她。
  “做戏要认真。”
  我低声提醒道:“万一这龟孙拿个望远镜在看着怎么办?”
  说完这话,我已经开始扯她的衣服。
  “嘶啦”一声,如羊脂白玉般的肌体展露出一角。
  余采薇是真的慌了,什么都不管,就尖声骂着我挣扎着。
  而我却只是做出霸王硬上弓的假象,随后将她带到灌木丛中,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我这样的行为,也搞得余采薇不知该如何是好,一时间看向我的神色非常复杂。
  她红着脸瞪向我,随后将扯破的衣服拉拢遮住。
  我躲在大树后的灌木丛中,随后点着一根烟,不急不缓道:“再丢两件衣服出去,弄得像真的似的。”
  “这龟儿挺谨慎的,要换成我肯定都带人露面了。”
  余采薇又剜了我一眼:“你怎么不脱?”
  我神色古怪地看向她:“你就这么想看我脱?”
  然后我被掐了一把,却只是哈哈一笑:“看你太紧张了,开个玩笑缓解下气氛。”
  我将抽到一半的香烟熄灭,吐出一口烟雾,眯着眼看向前方:“来了。”
  余采薇顿时脸色一僵,浑身紧绷。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放轻松。
  与此同时,十几号人提着*的狠人迎面走来。
  步伐整齐一致,连提刀的角度都一般无二,看上去很具有震撼力。
  带头的便是赵凌云,长相普通,就是那少了两根指头的左手太富有标志性。
  “草泥马的彭家走狗,跟老子抢女人就算了,还踏马带出来玩野外作战?”赵凌云声音中透着歹毒的阴狠,手上明晃晃的*明显开锋完整。
  “羡慕了?”我咧嘴一笑,甚至有心情将外衣脱下,罩在余采薇身上。
  而我别在腰间的开山辺,也就此展露出来。
  八成是觉得胜券在握,赵凌云寒声问道:“余采薇,我就想问你一句。”
  “老子喜欢你这么多年了,你踏马宁愿选这个走狗也不正眼看我,到底为什么?!”
  那种不甘、憋屈、愤怒,我这个局外人都感受得一清二楚。
  然而我实在没有同情他的意思,抢过话头便无情地回答道:“你没有听过一句话吗?”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