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有趣之地


小说:血狩穹苍   作者:宸哲I   类别:东方玄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推荐阅读: 一剑飞仙| 神藏| 颤栗世界| 冠军之心| 不灭龙帝| 巫神纪| 绝世天君| 真武世界| 极品仙师| 五行天| 怒瀚| 极品仙师| 玄界之门| 我的邻居是女妖
  他却不知这下把何乐给吓了一跳,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强忍着微笑以对。
  “是去栗源先生那里啊!听说近来那里很热闹了……”袁英不是很喜欢神神叨叨的栗源,但宋文良很是尊崇栗源先生,他也不好多说。
  “嗯,是啊!栗源先生急信来说有要事,只好匆匆赶去。”宋文良与袁英都是卞州人士,同年入的开州军、政两界,又有共同的治国理念,因此结成极要好的友谊。
  “如此啊!对了,宋哥,有件私事问你,你来了一下。”袁英将宋文良拉向一旁,与何乐隔开距离。
  宋文良当然知他心思,也只好跟着过去。
  “宋哥,你没受胁迫吧?”袁英也是奇怪,凭他的眼力已看出何乐所骑的马是军马级,又不见该有的印记。再接合宋文良作为谍子混入西花岗,而西花岗曾劫走一批还未烙印的军马,很说明何乐嫌疑很大。而他们在此设路禁本就是要抓敢劫官差的匪徒,从州府发来的海捕文书描述,何乐到是有九成相似。
  “袁英你多虑了,这位真是我认识的朋友。”宋文良知道他看出问题,但既然已担保就得做到底,就当是回报救命之恩。
  “那宋哥你看看这个。”袁英拿出海捕文书给他看。
  宋文良出来时还未收到文书,接过一看,心里有了几分确信。肯定就是何乐,文中所说的两匹官马已被西花岗匪徒射杀了,所以才会换成两匹军马。不过他还是淡然一笑,将文书还给袁英。
  “那好吧,只要不是胁迫就行,相信宋哥有自己的考虑。”袁英这样做已是极给面子。州里的海捕文书如能在他这里结案,于他的前程也是有好处的,此刻单纯给宋文良情面。
  宋文良拍了拍他的肩膀,想着回来定要好好请他去吃次饭,到时再把事情说开就好。
  临到走袁英都一直盯着何乐,多看几眼他发现这个少年到也不让人反感。现在的何乐眉眼间正在长开,少年的英气开始在他身上展现,比起几年前初过澄河时改变了很多。
  “谢谢宋大哥!”何乐其实都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只要他想几米远还是能听清。
  “呃……其实……”宋文良想找个合适的措辞来表达他想表达的意思。
  “其实我是真的要去青竹县栗源先生那里……”何乐微笑着,从怀里摸出一个空的锦囊。锦囊里什么也没有,原本是该被扔掉的,但何乐还是决定把它留下来。
  “这!”宋文良抢过锦囊,果然一模一样,世上别无他号的锦囊。
  “我也知道太巧合了,只是不管怎么说到了栗源先生那里自然能见分晓。”何乐笑着领先朝着东方跑去。
  双方解开心结,也就有了话聊。虽说宋文良比何乐大几岁,但何乐也算饱读诗书,与宋文良甚是有话说,尤其是宋文良对北地生活兴趣大,全程几乎是何乐在介绍北地现在的实情。
  “太惨了!实在太惨了!”宋文良每每听闻北地各种惨状都会惊呼,原本他还以为只是百姓流离失所,没想到几年前就已有易子而食的人间惨祸。而对于金人,他们也只能从传闻中知道大概,甚至会在脑中生出金人有三头六臂,个个都是魔王转世。而在何乐口中更真实,金人只是比大周朝军队更善于骑战,然后他们不怕死,所以气势上比大周朝军人强。然后他们运用的战术非常灵活,经常是一二十人的小队金人就能赶着一个村的百姓跑,而百姓往往喜欢往军队里跑,很容易就冲散了大周朝的军阵。
  这些其实也是何乐看过兵书后,自己体会出来的。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他入了兵法的门,自然就能看出问题来。
  “原来如此!”宋文良频频点头,但他并没见过金人,也不便评论。毕竟何乐还只是个少年,他的见解还不具有代表性。
  “总有一日我大周朝的军队也将会打过去,杀光那些金狗,为死去的百姓报仇雪恨。”听完何乐的描述,宋文良咬牙切齿的说。
  何乐淡然笑笑,他也是如此想,但还没到时候。他在等自己强大的一天,那些债他都记着的。
  “走,先去石窝县,这里有处地方很有趣,来了此地不去会很可惜。”在一处岔道宋文良引着何乐走上旁道。
  何乐其实不太愿意,他可是急着见木子青。
  “不急的。栗源先生也没规定时间,但这处地方你不去可是会后悔的。”宋文良哪知他仍是重色轻友辈,此刻何乐心里想着的是温婉文静娴秀的木子青。
  终是却不过宋文良,何乐还是跟着他上了歧途。
  下了官道走过一段泥泞的小道,就能远远看到一处破破烂烂的小县城。石窝县在何乐记忆里没什么印象,他曾留心记过重要的城市和县城,因为《十策论》中开篇就有说兵之大者应心有天下,物尽其用。
  而他没印象的县城应是极普通的才是,但看宋文良所说,总是会有什么特别。
  尽管心里还是有所期待,但走进石窝县城还是很让人失望,这里应是太穷了,就连县衙都破破烂烂。最离谱的是,县衙门前还凉晒着破裤衩。
  而宋文良见到这些也不为意,显然他是知道这里的穷,反而是何乐显得少见多怪。
  绕过了县衙,宋文良领着何乐走进条小巷。这小巷两旁全是木板搭建的小屋,一些闲散的人双眼无神的坐在屋里,似乎他们在这些小屋里坐了一辈子。何乐很不喜欢看到这样的人,他喜欢看到拼的人,他老爹再窝囊也知道要拼才能活下去。
  宋文良目光直视着小巷最深处,丝毫没兴趣去看这些人,在他心里这些人已废了。
  “我又来了!”
  “滚!”小巷深处传来怒吼。
  “这次我带来了一个有趣的小友!”宋文良无赖的说。
  “也滚!”怒吼依然中气十足。
  “见都不见,岂不是可惜!”宋文良找了个木墩坐下来,好整以暇的说。
  “滚蛋!”听声音那愤怒值已到要爆发的程度,就连何乐听到也不禁咋舌。
  “十厌之人,你就快变成十厌老人了!”
  “老子的事,不用你管,快滚!”
  宋文良也不生气,将那木墩往前挪了挪,靠近那扇几乎风吹就会倒的门。
  “也许等你真成了十厌老人,才会有所成。但今天你要不见这位小友,可就真的会很后悔的。”宋文良凑近门缝往里看。
  “你滚!你无耻!”门里的声音这次转成惊慌,似乎被宋文良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哈哈,就知道你躲在里面偷吃!”
  嘭……噼里啪啦,整个小巷都活了,那些空洞无神的人全冲出来,站在这扇快倒的门的门口。
  “我没偷吃!回去!快回去!”门里的人似乎急了,但始终没开门,也没露面。
  “他在偷吃,我亲眼看到的。”宋文良认真的说。
  “你无耻!小人!混蛋!王八!”那声音已变得慌乱起来,再没有开始的气势。
  何乐在旁边看得莫名其妙,想不出宋大哥这是要干嘛。而这些人怎么听到偷吃就和闻到血腥的蚊子一样,荒诞中透着股子诡异。
  宋文良也不向何乐解释,继续悠哉游哉的坐在门口往里看。而那些人则静默的站在门口,也不说话也不闹。
  过了有半晌,破门打开条缝,从里面伸出双污秽的手,一手拿着木勺,一手端着木盆,那盆里盛着不知何物所做的食物。然后第一个人伸出手来,木勺盛了一勺盆里的食物放在他手上,然后是下一个。整个过程都没有声音,接到食物的人会极快吃掉,然后又回到屋里发呆。
  何乐在旁边看得后脊发凉,在北地也有丧失所有希望的人,或营营苟苟或麻木不仁的活着。但如这样活着的人形生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些已不能算作完全的人了吧!
  “这里很没趣,也很有趣……”何乐小声说。
  宋文良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透着复杂的神情,但绝对没有戏谑或嘲弄。
  何乐大概懂了他的意思,所以他走上前,一脚将那扇破门给踢烂。门里几乎臭不可闻,一个青年男子坐在最里面,似乎知道门会被踢烂,但没想到会是何乐来踢。这门已被宋文良踢过无数次,还有那袁英拿刀劈过一次,现在又来了个少年踢。
  门里的恶臭换个锦衣玉食的公子来,应该能退避十舍,但何乐一步跨了进去,将那个青年人拎了出来扔在小巷里。
  “他们不可怜,只是可悲。你不可敬,只是可畏。”何乐想起《十策论》中所说,民之可悲处失智,官之可敬处无畏。在这里,在这石窝县则映射朝堂的失矩,就是一处大周朝的缩影。果然十分有趣,比见到最好笑的事还要有趣十倍,不来他真的会后悔。
  “不要你管,你个小屁孩懂什么!滚啊!”
  “古人说为官即为民之父母。但真把自己当成父母的官,都是昏官。而你则是狗官,以为让他们活下去就算好了吗!”何乐怒了,再将他拎起来,双目四对。那青年眼中没有神采,除了逃避再无其它。这里的人如同牲畜,已没了思想,只求不饿就行。为官做到他这份上,也是无话可说。